Article 2

In force

本市行政区域内开展重庆火锅的产业资源开发、创新发展、人才培养、文化传承以及相关服务保障等活动,适用本条例。在本市经营的其他类型火锅的产业发展促进活动,参照本条例执行。

本条例所称重庆火锅,是指发源于重庆,运用独特工艺炒制、熬制和调制底料,以麻辣鲜香为代表风味,展现巴渝饮食文化习俗的火锅类型。

本条例所称火锅产业,包括火锅食品原料、底料、调味料、器皿餐具、设施设备等产品的生产、加工、流通、销售,火锅餐饮服务,以及相关技术研发、文化传承、品牌建设、配套服务等。

Local Regulations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