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4

In force

市场监管、农业农村、商务、卫生健康等部门应当加强火锅食品原料、食用油、调味品、食品添加剂等质量监督管理,督促火锅产业经营者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

火锅餐饮经营者应当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标准,不得使用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以及食品相关产品。鼓励采用明厨亮灶、视频显示或者网络展示等方式,将食品加工过程向消费者公开。

Local Regulations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