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5
In force市大数据发展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国家和本市规定开展公共数据资源编目、登记、归集、共享、开放、授权运营等工作,扩大公共数据资源供给。
支持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依法利用公共数据资源开发产品、提供服务,引导社会资本有序参与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
鼓励大型企业、平台企业等加大数据供给。支持企业数据跨行业、跨领域共享共用,鼓励企业数据与公共数据融合利用。
Local Regulations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ne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