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7
In force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推动汽车产业新能源化、智能网联化、绿色化发展,持续完善车路协同路侧设备、云控平台、智慧高速等基础设施建设,建设世界级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产业集群。
支持整车企业发挥带动作用,扩大配套市场,推动聚链成群;鼓励零部件企业根据整车企业需求,提升同步开发能力,实现整零协同发展。
支持汽车企业、信息通信企业、互联网平台企业等开展跨行业协同创新,依法依规推进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示范应用与商业化运营,培育推广智慧公交、智能停车、无人配送等新业态。
Local Regulations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ne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