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4
In force房屋建设、拆除和市政施工等建设施工场地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制定并实施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二)周边应当按照城市容貌标准设置硬质围挡;
(三)出入口通道应当进行硬化处理;
(四)出口应当配备车辆冲洗设施以及配套的排水、泥浆沉淀设施,并对所有出场的运输车辆进行冲洗,确保净车出场;
(五)建设工程施工或者拆除作业期间,应当采取拦挡、覆盖、固化、洒水、自动喷淋、分段作业、择时施工等降尘措施;
(六)工程完工后至验收前应当及时清除弃物弃料、围挡、垃圾收集设施及其他临时建筑设施,清理和平整场地,并对因施工损坏的周边公共设施、绿化及时进行修复。
Local Regulations · 拉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