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8

In force

本市加强网络安全宣传教育和信息化知识普及,提高全社会信息技术应用水平,促进全民数字素养与数字技能提升。

市和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经常性组织开展网络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指导、督促有关单位,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力量做好网络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提升全社会网络安全意识和防护技能。

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媒体等应当有针对性地面向社会进行网络安全宣传教育。

Local Regulations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