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7
In force本市加强网络安全和信息化人才队伍建设,强化网络安全和信息化人才的培养和引进。
鼓励高等学校、科研院所、职业教育培训机构等按照用人单位和市场的实际需求,采取多种形式培养实用型和创新型的网络安全和信息化人才,加强交叉学科人才培养。支持用人单位加强本单位网络安全和信息化人才的继续教育和在职培训,提高网络安全和信息技术应用和管理水平。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网信部门应当支持用人单位根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发展需要,引进实用型和创新型人才。
Local Regulations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