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9

In force

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应当办理行政许可手续,设置许可申请由城市管理部门统一受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设置大型户外广告,设置人应当向城市管理部门提交下列材料:

(一)设置申请表;

(二)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三)户外广告载体权属证明、载体的所有权人或者管理人同意设置的书面证明;

(四)设置现场的现状图、设计图以及能体现周边景观的彩色效果图;

(五)建造或者制作说明、安全评估报告、安全措施方案;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大型户外广告设置许可期限不得超过五年,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设置的,设置人应当于期限届满前三十日内向原许可的城市管理部门提出延期申请。临时性大型户外广告设置许可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Local Regulations · 娄底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