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6

In force

已建成的面积在三万平方米以上的绿地和二环路以内已建成的公园、广场绿地,由市人民政府确认为永久性绿地,向社会公布,并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永久性绿地不得改变绿地性质。

Local Regulations ·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16,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