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66

In force

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应当加强旅游市场信用管理,健全旅游经营者和旅游从业人员的信用档案,实行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依法落实信用评价、信用修复、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等工作机制。

Local Regulations ·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