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8

In force

代表议案一般在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提出,也可以在大会闭会期间提出。

代表联名提出议案,领衔代表应当向参加联名附议的代表提供议案文本或者采取集体讨论等方式,使参加联名附议的代表了解议案内容,取得一致意见。

代表联名提出议案应当在代表议案专用纸上签名,并通过市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处理系统提交。

Local Regulations · 南通市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April 14,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