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5
In force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地方性法规案在审议中有重大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的,经主席团提出,由大会全体会议决定,可以授权常务委员会根据代表意见进一步审议,提出修改方案,并决定是否提交下一次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审议。
决定终止审议的单行条例、地方性法规案,应当报下一次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地方性法规案存在较大分歧和争议条款的,在交付表决前,可以对分歧和争议条款进行单独表决。主席团根据单独表决情况,可以决定将草案表决稿交付表决,也可以决定暂不交付表决,授权常务委员会进一步审议。
Local Regulations ·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