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2

In force

运输机场所在地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运输机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纳入本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运输机场运营人和其他应急处置单位应当根据运输机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组织演练和人员培训。

通用机场运营人应当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制定应急预案或者建立应急处置机制。通用机场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将通用机场应急预案或者应急处置机制纳入本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

民用机场发生突发事件,机场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民用机场运营人等应急处置单位应当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及时、有效地开展应急救援。

Local Regulations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