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7

In force

省、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应当结合本地实际,加大运输机场建设、航线培育等方面的扶持力度。

省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设区的市、县级人民政府民用机场管理部门应当统筹协调全省运输机场航线网络开发,推动航线互联互通,支持运输机场运营人合理利用运输机场资源,引进基地航空公司,开拓本区域航空市场,推进航线开辟和航班加密,方便公众出行。

Local Regulations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