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1

In force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使用的无线电台(站)和其他仪器、装置,不得妨碍民用航空无线电专用频率的正常使用。

民用机场运营人发现民用航空无线电专用频率受到有害干扰时,应当及时排查,消除干扰;无法消除的,应当立即通报并配合机场所在地无线电管理机构排查干扰源,消除干扰。

民用机场所在地无线电管理机构应当加强监测,发现民用航空无线电专用频率受到有害干扰的,应当要求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迅速采取排除干扰等处置措施。

Local Regulations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