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0

In force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开发区发展先进制造业的规划布局和产业引导,在要素供给、科技创新等方面提供支持,推动先进制造业及其关联产业集聚发展,培育形成产业链和产业集群。

开发区应当履行向入驻企业作出的提供道路、通信、供水、供电、供气、供热、排水等基础设施和保障土地平整等承诺,加强学校、医院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可以根据需要提供标准化厂房定制等服务,提高产业招商能力和承接能力。

省人民政府工业和信息化、商务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开发区等制造业发展载体建设。

Local Regulations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