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6

In force

民政部门是养老服务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养老服务工作的统筹协调、督促指导、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卫生健康部门负责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推进医养结合和老年人健康服务工作。

医保部门负责落实老年人医保政策,组织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发展改革、公安、财政、自然资源和规划、住房城乡建设、商务、审计、市场监管、金融监管等其他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养老服务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昭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