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5

In force

倡导家庭成员与老年人共同生活或者就近居住,承担照料责任。

老年人患病住院期间,其子女的用人单位应当支持护理照料,给予独生子女每年累计20日、非独生子女每年累计10日的护理时间。护理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待遇。

Local Regulations · 昭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