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区级以下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实施细则/Chapter 6 代表候选人的提出Article 37In force选举委员会将代表候选人名单交各该选区的选民小组讨论、协商,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如果所提候选人的人数超过本实施细则规定的最高差额比例,由选举委员会交各该选区的选民小组讨论、协商,根据较多数选民的意见,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对正式代表候选人不能形成较为一致意见的,进行预选,根据预选时得票多少的顺序,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Local Regulations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27, 2026Article 36Back to full textArticle 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