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
In force民政主管部门是养老服务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养老服务的统筹协调、督促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
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负责推进医养结合和老年人健康服务工作,指导医疗卫生机构为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加强老年人健康管理和疾病防治。
医疗保障主管部门负责完善医养结合相关医疗保险政策,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建设,保障老年人的医疗保障权益。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养老服务机构落实劳动合同、薪酬、社会保险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对养老服务机构的劳动用工进行监督检查。
发展改革、财政、自然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市场监管、应急管理、审计、公安、教育、文化和旅游、消防救援、数据、地方金融监管等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养老服务相关工作,协同推进养老服务事业发展。
Local Regulations · 营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