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Chapter 3 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Article 13In force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各选区的人口数,按照每一代表所代表的城乡人口数相同的原则,以及保证各地区、各民族、各方面都有适当数量代表的要求进行分配。人口特少的乡、镇,至少应有代表一人。Local Regulations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31, 2026Article 12Back to full textArticle 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