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4
In force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气象、公安、交通运输、农业农村、林业草原、水行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卫生健康、应急管理、广电等有关部门,整合完善气象灾害监测信息网络,建立健全气象灾害监测信息共享机制;各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及时共享雨情、水情、风情、旱情等与气象灾害有关以及森林草原火险、地质险情等其他监测信息。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气象主管机构负责气象灾害监测信息的共享工作;气象台站应当加强江河流域上下游、左右岸等关联区域的分析研判和信息沟通、共享。
Local Regulations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