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4

In force

网格员依法履行职责的行为受法律保护。单位和个人应当对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给予协助和配合,不得阻碍网格员依法履行职责。

单位和个人不得要求网格员办理以下事项:

(一)超出当地网格化服务管理事项清单的事项;

(二)应当由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人员实施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事项;

(三)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事项。

对依法履行职责的网格员实施滋扰、恐吓、威胁、侮辱、殴打、诬告、陷害、侵犯隐私等行为,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Local Regulations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