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5

In force

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设立秘书处。秘书处由秘书长和副秘书长若干人组成。

秘书处在秘书长领导下办理主席团交付的事项,处理会议日常事务工作。副秘书长协助秘书长工作。秘书处可以下设若干工作组。

Local Regulations · 牡丹江市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20,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