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7

In force

全社会应当尊重、支持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及其开展的志愿服务活动。

鼓励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群众团体、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和其他组织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建立健全多元化志愿服务激励机制,为开展志愿服务提供便利条件。

Local Regulations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