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富硒农业发展促进条例Article 5In force市、县(区)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富硒农业发展具体工作,并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富硒农业发展相关工作。市、县(区)人民政府发展改革、科学技术、工业和信息化、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规划和自然资源、水利、商务、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富硒农业发展相关工作。Local Regulations · 阳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6Article 4Back to full textArticle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