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7
In force本市加强邮轮枢纽港建设,鼓励邮轮公司以上海为母港以及始发港开发不同船型、不同航程的国际邮轮航线。
本市有序发展外国籍邮轮多点挂靠航线,鼓励外国籍邮轮在国际航线运营中连续挂靠包含上海在内的两个及以上境内邮轮港口。
本市探索试点邮轮无目的地海上游航线,鼓励国际邮轮以上海为始发港,在经批准的水域范围内进行海上巡游,期间不停靠任何港口并返回始发港。
Local Regulations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