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2

In force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商务、交通、文化旅游、人才、海事等部门应当加强邮轮人才培养和引进,推进邮轮设计制造、邮轮运营、高端服务等邮轮人才队伍建设。

鼓励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设置邮轮经济相关专业,开设相关课程,支持与邮轮相关企业等共建邮轮人才实训培养基地,实现产学研合作,推进产教融合。

鼓励相关企业、学校、专业机构等开展邮轮人才职业培训,符合条件的,纳入本市职业培训补贴范围。

相关区人民政府建立邮轮船员服务中心,提供邮轮船员招募、派遣、培训等服务。

Local Regulations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