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0
In force国家安全机关应当向发展改革、公安、自然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审批服务管理等有关部门通报涉及国家安全事项建设项目许可决定以及需要采取的安全防范措施,并同时告知与许可决定有关的重要国家机关、国防军工单位和其他重要涉密单位以及重要军事设施管理单位。
有关部门接到国家安全机关情况通报后,应当在职权范围内协助国家安全机关对涉及国家安全事项建设项目建设、管理、使用等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发现违反本条例的行为,及时通报国家安全机关,并依法处置。
Local Regulations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