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0
In force申请涉及国家安全事项建设项目许可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涉及国家安全事项建设项目许可申请书;
(二)申请人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应当提交企业营业执照或者组织注册登记证书以及法定代表人或者组织负责人的有效身份证明;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当提交个人有效身份证明;申请人委托代理人提出申请的,应当提供授权材料以及受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明;
(三)建设项目的功能、用途、地址以及投资人、所有人股权结构、实际控制人情况说明;
(四)建设项目规划红线范围内的1∶2000地形图或者1∶500总平面图;
(五)建设项目整体规划设计方案以及内部智能化集成系统、办公自动化系统、信息网络系统等设计方案;
(六)建设项目已经取得的审批、核准、备案文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设区的市国家安全机关可以通过信息共享方式获取相关申请材料的,不得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供。
Local Regulations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