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2
In force三个以上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在自愿的基础上,可以出资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的设立或者加入,应当由本社成员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章程对表决权数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
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进行登记,取得法人资格,领取营业执照,登记类型为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
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应当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住所,由联合社全体成员制定并承认的章程,以及符合章程规定的成员出资。
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应当按照法律和章程的规定,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并享受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相关优惠政策。
Local Regulations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8,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