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3
In force本市建立文明行为记录积分制度,对见义勇为、志愿服务、慈善公益等文明行为信息进行记录积分。记录积分的标准和程序由市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政府有关部门制定有关优惠、奖励和评选政策,可以将文明行为记录积分作为重要的参考。
鼓励企业和其他组织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有良好文明行为记录积分的人员。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可以将文明行为记录积分情况作为综合评价参考因素。
Local Regulations · 江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February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