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3

In force

户外广告设施是指设置于城市公共空间内用于发布广告的霓虹灯、展示牌、电子显示装置、灯箱、实物造型等设施。

城市公共空间主管部门应当结合国土空间规划和交通运输发展规划的要求,编制城市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规划,并报本级人民政府审批。

户外广告设置规划应当明确规定允许或者禁止设置户外广告的区域、街道和建筑物,以及广告设施设置的条件、地点、种类、规模、规格、有效期限等。

Local Regulations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28,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