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2
In force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委员,省人民政府省长、副省长,省监察委员会主任、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和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人选,由主席团或者代表三十人以上联合书面提名。
省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各政党、各人民团体可以联合或者单独推荐代表候选人,代表十人以上联名,也可以推荐代表候选人。
省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人选,由主席团在代表中提名,大会通过。
Local Regulations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