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1
In force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和秘书长、自治区主席、自治区监察委员会主任、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候选人数可以多一人,进行差额选举;如果提名的候选人只有一人,也可以等额选举。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和自治区副主席的候选人数应比应选人数多一至三人,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的候选人数应比应选人数多十分之一至五分之一,由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根据应选人数在选举办法中规定具体差额数,进行差额选举。
自治区出席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候选人数应比应选人数多五分之一至二分之一,进行差额选举。
Local Regulations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February 6,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