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4

In force

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在历史文化名镇中开展授徒、传习、展示和传播、交流等活动,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活态保护传承。

鼓励老字号企业在历史文化名镇中以活态展示、体验工坊、主题研学等形式,促进老字号传统技艺传承与品牌传播。

本市加强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将符合条件的地名文化遗产依法列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范围。

Local Regulations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