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8
In force市、县级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知识产权融资风险分担和补偿机制,引导各类资本参与知识产权创造、转化运用项目的投资、融资等活动。
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优化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保险、风险投资、证券化、信托等金融服务。
鼓励保险机构围绕知识产权保护、海外维权等需求开展知识产权保险等业务,提高企业知识产权风险应对能力。
Local Regulations · 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