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9
In force代表按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日程,参加大会全体会议、代表团全体会议、小组会议,审议列入会议议程的各项议案、报告和其他议题。
代表可以被推选或者受邀请列席主席团会议、专门委员会会议,发表意见。
代表要求在大会全体会议上发言的,应当在会前向大会秘书处报名,由大会执行主席安排发言。在大会全体会议上临时要求发言的,经大会执行主席同意始得发言。
代表应当围绕会议议题发表意见,遵守议事规则。
Local Regulations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20,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