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8

In force

阳光海岸范围内的管理单位和经营者应当按照“谁利用谁保护、谁受益谁补偿、谁污染谁治理”原则,依法承担生态保护的义务。

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志愿服务、捐赠、投资等形式参与阳光海岸生态保护活动。

任何单位、个人都有权制止、检举、投诉破坏阳光海岸生态的行为。有关部门接到检举、投诉后应当依法处理。

鼓励、支持符合法律规定的环境保护社会组织依法提起环境公益诉讼。

Local Regulations · 日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