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2

In force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二款规定,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运营企业未及时清理违规停放车辆,回收故障、破损车辆的,由城市管理或者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按照违规车辆每辆一百元的标准罚款。

Local Regulations · 日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