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8
In force本省驻外机构、赴外企业应当履行海外安全防范主体责任,在境外遇有下列情形的,应当立即向国家安全机关报告,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配合国家安全机关依法处置:
(一)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等实施拉拢、策反、胁迫等行为的;
(二)境外势力和组织实施干扰阻挠、渗透窃密、攻击破坏等行为的;
(三)境外部门对其开展调查和情报窃密的;
(四)关键岗位员工身份背景、现实表现存疑的;
(五)重要项目、关键领域、核心技术存在失密、泄密等安全隐患的;
(六)其他重大安全风险和隐患。
Local Regulations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