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63
In force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开展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协调相关部门加强对有关经营服务场所和经营活动的管理和监督。
公安机关应当加强校园周边的治安管理,发现对未成年人实施拦截、强索财物、侮辱殴打等行为的,应当及时制止并依法处理。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未成年人上学和放学时,应当加强对校园周边交通秩序的维护,保障未成年人的人身安全。
Local Regulations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27,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