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1

In force

体育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市民体育健身活动的督促和指导,组织各种形式的群众性体育健身活动,举办市民运动会,推广体育锻炼达标,引导和鼓励市民经常、持久地参加体育健身活动。

体育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卫生健康行政管理等部门开展健身知识宣传普及,指导市民体育健身。

Local Regulations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27,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