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8

In force

自治区人民政府科学技术行政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完善利用财政性资金设立的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的评估制度,重点对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职责定位、科学技术产出、创新效益、满足国家战略和自治区科技需求、推动行业产业发展和科技进步、经济社会效益、培育创新人才等方面开展综合评估,评估结果作为机构设立、支持、调整、终止的依据。

Local Regulations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pril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