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

In force

本市行政区域内“后陈经验”传承发展及其相关工作,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后陈经验”,是指二十一世纪初发端于金华市武义县后陈村,在设立村民委员会的基础上,通过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定村务监督制度、完善村务管理制度,规范村级权力运行,保障村策村民定、村务村民理、村事村民管,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基层治理模式。

Local Regulations · 金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