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
In force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部门负责统筹、指导和监督全市燃气管理工作,编制燃气发展规划,制定燃气管理规范。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部门负责编制本行政区域内燃气发展规划,统筹、指导和监督燃气行业管理、安全管理和管道及设施保护管理等工作。
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公安、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城市管理、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商务、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和消防救援机构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燃气监督管理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韶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