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

In force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老龄信息化建设,推动各有关部门涉及老年人的人口、保障、服务、信用等基础信息分类分级互联共享,在老年人基本情况统计、老年人优待维权、养老服务业发展、养老信息化等领域推动大数据应用,支持老龄科学研究,优化公共资源配置,提高老龄事业公共服务水平。

老龄工作机构应当会同统计、公安、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生健康等部门建立老年人状况调查统计和发布制度。

Local Regulations · 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ne 3,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