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0

In force

对患病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赡养人应当承担照料和护理的义务。

赡养人不能亲自照料老年人的,可以按照老年人的意愿委托他人或者养老机构等照料,老年人无力承担费用的,赡养人应当提供照料护理所需的费用。

倡导赡养人为有走失风险的老年人配备信息卡、信息定位工具等防走失物品。

Local Regulations · 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ne 3,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