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
In force生态环境部门对本市行政区域内机动车船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交通运输部门负责监督指导机动车排放性能维护(维修)、岸电管理等相关工作。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综合协调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
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公安、自然资源和规划、住房城乡建设、农业农村、水利、商务、文化和旅游、应急管理、林业、城市管理、重点工程、海事管理机构等相关部门,依照各自职责做好机动车船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相关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安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ne 5,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