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0

In force

中医医疗机构应当以中医药服务为主,发挥中医药在治未病、康复、疾病诊疗等方面的优势作用,提高急危重症、重大疑难疾病的中医诊疗服务能力,参与社会医疗、急诊急救、疾病预防、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等。

支持医疗机构优先保障老年人、慢病患者、孕产妇、婴幼儿等特殊人群的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促进中医药融入慢病管理、养老、康养、家庭护理以及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Local Regulations · 周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26